道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8日在道孚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道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布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道孚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四川视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疫情发生后,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嘱托,提前取消干警年休假,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的要求,在进出城重要关口孜龙设立24小时疫情防控卡点。疫情期间,共检疫来往车辆2768辆,检测人员3855人次。期间,在卡点成立了“临时党支部”,临时支部共收到入党申请书11份,请战书17份,召开临时支部党员大会2次。干警们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成立检察运输小分队,主动承担“五乡一镇”紧急物资配送任务;积极加入县委组织部组建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分担县委、政府压力。党旗飘扬、检徽闪耀,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国家级媒体正义网、四川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刊载推送我院“战疫”经验做法,我院荣获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1人荣获“先进个人”。疫情结束后,院党支部根据平时的德、能、勤、绩,并结合疫情期间工作表现,接收预备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
主动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法律七进”等活动,对各单位、各乡镇、各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和联合宣传等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干群、学生的法律知晓度。今年,共制定永久性宣传标语2个,会同行政司法部门召开群众大会法治宣传20次,在中小学上法治课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国家、省、州报刊杂志投稿并采用检察信息等文章16篇。二是注重源头预防,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完善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受理平台。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9件38人,对所有来信来访均作了认真记录、积极处理、及时答复。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远程视频接访等平台,切实加强检调对接的联动稳控能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起,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2件,远程视频接访1件1人。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 件1人,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2人,救助事实孤儿8名,发放救助金54000 元。三是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责任区域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在积极参与法治培训、交通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的同时,抓好了检察环节的卡点、街道、重点部位等的稳定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上级院交办的维稳任务。今年,共出动警力2000余次,出动警车963台次,卡点查控1300余次。
主动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制定指导意见,明确打击重点和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加强摸底排查,强化打击,在严把审查证据的同时,做到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今年,办理恶势力案件1件5人、“九类案件”3件10人,“雷霆行动”涉枪案件7件7人,其他涉枪案件1件1人。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规范砂石采挖和森林乱砍滥伐的专项整治,促进了砂石采挖和森林砍伐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全县砂石、森林、矿产等方面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组成强有力的办案组对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做到快捕、快诉。全年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件5人。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实践运用,督促涉环案件被告人及家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今年,共追回资源受损费19500元,复栽补种林木90余株,并要求被告人承担管护责任三年。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县扶贫移民局,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纪委监委、县扶贫移民局联合制定《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扶贫救助衔接机制和实施意见》,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动态监督。从2018年起成立驻村帮扶队,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完善脱贫方案、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提升法治意识,增强致富信心。今年,我院共投入帮扶物资及资金共计7万余元。
二、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是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防管控。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件82人,依法批准逮捕案件42件7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件68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36件57人,有力促进了平安道孚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血亲仇杀”“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行动,加大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截止11月底,共受理审查起诉44件68人,其中盗窃罪14件23人,敲诈勒索罪1件2人,故意伤害罪3件3人,盗伐林木罪2件2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1件3人,故意杀人罪2件2人,交通肇事罪1件 1人,危险驾驶罪1件1人,开设赌场罪2件7人,贪污罪2件3人,聚众斗殴罪1件6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7件7人,非法买卖枪支罪1件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件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件4人。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州检察院案件2件2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6件57人,6件9人正在办理中。对上述案件做到了快介入、快批捕、快起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或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5件5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我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原则,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提升释法说理增效果,实现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充分说明相关法律规定,防止产生为获取轻刑“认罪认罚”现象;同时做好被害人工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认罚、退赔的前提下,尽量取得被害人谅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避免留下社会隐患。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3件41人。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5人。坚持疑难复杂案件诉前会议、量刑建议制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注重加强庭审前与法院的沟通,及早交换意见,防止瑕疵证据影响案件质量。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取证等群众反应突出的问题。今年,共办理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件,提前介入重特大、疑难、恶性案9件,出庭支持公诉36件,依法不捕5件5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全年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件,对裁判确无错误的,配合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巡回检查等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跟踪法院判决、司法部门登记信息和社区管控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办理监管场所违法违规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口头检察建议12余次,均被采纳。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已被采纳。
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县26个行政执法单位协商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效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问题。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5件,召开推进会3次,召开联席会2次。
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推广网上异地阅卷和会见,接受律师网上预约申请,尽可能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彰显司法公平公正。
深化和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我们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探索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通过努力工作,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件,立案办理9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行政机关回复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发出公告3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3份;民事检察方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7份,为农民工讨回拖欠薪资共计133003元。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检察工作效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机关智慧案管系统、律师网上异地阅卷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看守所分支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统计分析、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全面扩大深化案件信息公开,新增《检察建议书》文书公开,新增“黑恶势力犯罪”、“公益诉讼”、“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公开。今年,共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42条,同比去年增加62%;法律文书38份;重要案件信息16条,同比去年增加56%。按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在积极参与“万案大评查”活动的同时,加大本院案件质量的内部评查力度,全年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17件,没有不合格或有瑕疵的案件。
五、强化责任担当,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旗帜鲜明抓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巡视巡察,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不懈怠。坚决抵制错误的“法治西化思想”、庸俗的“宗族思想”、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正本清源种好意识形态“责任田”。
注重加强班子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每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安排公示制,年底组织班子成员公开述职,让全体干警打分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培优工程”,一手抓全员培训,做到全院干警政治业务培训全覆盖;一手抓标兵培养,重点培养专业人才。今年,共培养三级高级检察官1名(正处级),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副处级),一级检察官3名(正科级),四级警长2名(副科级)。认真组织优秀公文、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今年,组织参加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培训达43人次,有2名干警被评为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制定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坚持每周一早会集中学习、一月一盘点、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终总评的常态化绩效考评模式,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干警动力。倡导“紧张工作、快乐生活”理念,积极开展文体活动,让干警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中减压。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了州级文明单位、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获得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基层检察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用好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办案过问说情报告(登记)制度、检察人员内部执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有效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了检察机关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稳步推进和实施司法改革。根据中央、省、州、县委、上级院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我院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目前,我院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全面完成,检察官业绩考核考评等制度全面建立,各项改革成果成效显著。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一年来,我院先后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2次,坚持每季度向县委报告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主动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两法衔接”、司法救助、案件评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编制少、人才奇缺是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此,我们将一定盯紧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道孚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三个示范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坚持“稳进”,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0345”内控机制为发展目标,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贪占扶贫款物犯罪,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州)域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法治道孚建设。
第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降低“案-件比”。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我们将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严厉惩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第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关山初度,又启新程;和风应律,再竞潮头。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道孚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道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